医院分体空调维保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6 点击数量:

医院分体空调维保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院分体空调维保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LJYDE-F3010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要求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备注

1

医院分体空调维保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年(合同1年1签)

15万元/年


说明

1. 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2.报价方在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现场勘查。

3.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方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及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特定资质:1.具备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A类三级或D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机电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有高空作业证,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上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财务:2020年至2022年无亏损,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外地企业须提供入渝备案证明。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每日上午 8:00至 11:30 ,下午3:00至5:00 。

(二)申领地点:重庆市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潜在报价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即可;

2)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最近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3个月的,则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3.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相关声明书:

1)声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5)保密承诺书;

6)供应商廉洁和诚信承诺书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6.采购单位及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特定资质:

7.1具备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A类三级或D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7.2具有机电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有高空作业证,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上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7.3财务:2020年至2022年无亏损,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4外地企业须提供入渝备案证明。

(四)申领方式:

报价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 0 /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报名后另行通知。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名后另行通知。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重庆市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报名后另行通知。

(二)谈判地点:重庆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官网()及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廖老师、叶老师

办公电话:023-68762231/6876237608:00—11:30,15:00—17:30)

监督电话:023-6876235708:00—11:30,15:00—17:30)

   址:重庆市  

投诉电话:023-68752144(0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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